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、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
序号 | 5 | 权利类型 | 行政奖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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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主体 | 成都市金牛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科 | 监督电话 | (028)87520603 |
- 责任事项
- 追责情形
1.制定方案责任: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基础上,科学制定表彰方案。
2.审核公示责任:组织专家开展初评,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核,并提请审议、公示。
3.表彰责任:按照程序报经批准后,予以表彰。
4.其他责任: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。
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、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、《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、《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。